一件代发引纠纷?宿迁法院判决:恶意倒卖属违约,保证金不退
2025-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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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代发引纠纷?宿迁法院判决:恶意倒卖属违约,保证金不退日前,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电商平台对入驻商家开具违约单引发的纠纷案,认定这样的“一件代发”违约,并判决驳回入驻商家的诉讼请求,保证金不予退还。”小廖对平台的处理结果大为不满,在申诉被驳回后,他一纸诉状将甲公司告上法庭,认为平台单方面处罚属于“霸王条款”,要求撤销处罚并退还保证金。

交汇点讯,诸多电商卖家有着这样一种模式,它被称作“一件代发”,是“轻资产”赚差价的那种,一直是“无货”电商商家所喜爱的。可是,这种商业模式在运行时,在消费者信息保护、产品售后、服务保障等环节很容易出现法律纠纷。日前,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纠纷案,这起纠纷案是电商平台对入驻商家开具违约单引发的,认定这样的“一件代发”属于违约,裁决驳回入驻商家的诉讼请求,还判定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件代发电商纠纷_平台规则与消费者权益保护_淘宝ab单代发礼品

2023年7月,事情由此起始,小廖和国内某知名电商平台(以下简称“甲公司”)签了服务协议淘宝ab单代发礼品,交了3000元保证金后开了一家网店。为把经营风险和成本降低,他选了“一件代发”这种轻资产模式,也就是接到自己店铺订单后,把含消费者姓名、电话、地址的订单信息,直接转给另一家电商平台(以下简称“乙公司”)的入驻商家,由对方完成发货,自己从中赚取差价 。

然而,有这样一种商业模式,它看上去似乎很轻巧,可就是这种模式,使得他跟甲公司的平台规则产生了直接的冲突 。在他入驻的时候,签署了一份服务协议,在这份服务协议里,有一份文件,它叫《开放平台恶意倒卖细则》,该文件用加粗字体明确约定 :要是在没有取得客户授权的情形下,通过购买平台以外店铺的商品来完成自己店铺内订单交易的这种行为,属于恶意倒卖 。细则列举了这样的具体情形,即“运单信息显示来源于其他平台”,还有“客户收到来自第三方平台的物流短信”等情况,并且规定若多次违规,便会被视为“情节严重”,在此种状况下,平台是有权处以1万元违约金的。

从2024年3月开始,甲公司的风控系统陆续多次监测到,小廖店铺的消费者收到了带有“乙公司平台”字样的物流提醒短信,而这恰恰是平台规则里明确禁止的行为。在接连两次向小廖发出违规警告之后淘宝ab单代发礼品,小廖却并未进行改进,随后甲公司依据协议开具了1万元的违约单,并且扣除了他家3000元保证金用来抵扣 。

申诉被驳回之后,小廖对平台的处理结果极为不满,他一纸诉状把甲公司告上法庭,觉得平台单方面处罚属于“霸王条款”,要求撤销处罚并退还保证金,他表示自己只是从工厂直接发货,不存在恶意倒卖 。

法庭经过审理之后得出这样的看法,甲公司所提出的关于“恶意倒卖”的规则,尽管属于格式条款,可已经借助加粗等形式,针对关键内容尽到了合理的提示以及说明的义务,所以对于双方而言具备法律约束力。小廖在没有获得消费者授权的情形下,把其订单信息透露给第三方而且由第三方进行履约,其行为的本质与平台规则里对“恶意倒卖”的定义完全相一致。甲平台上有消费者下单,然而发货信却是从乙平台发出的,这种情况直接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破坏了消费者购物期待,该购物期待是基于对甲平台品牌、品控以及服务的信任才产生的。

法官表明,各个电商平台依靠自身独有的经营模式、产品特色以及物流服务,构建起了自身独具的品牌商誉,商家这般跨平台“倒卖”行为,会致使消费者对于商品来源以及品质产生混淆,极大地影响购物体验,所以,平台依据协议针对此类行为展开监管以及处罚,是维护自身商誉以及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合理行为,法院判定,小廖在两次被警告后依旧不改正,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况,平台作出的处罚力度与违约程度相匹配,在程序层面也给予了申诉机会,处理不存在不妥之处 。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了小廖的全部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提醒,便捷是不能逾越契约的,商业模式的创新尤其不能以损害消费者权益以及平台信誉作为代价。强调诚信经营,才是长久之道。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孙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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